經過多方確認,此前傳言的煤炭進口限制令在4月初再度開啟。目前,福建、廣東、浙江等幾個主要煤炭進口省份均已對進口煤采取了限制措施,這是繼2017年7月國家啟動煤炭進口限制令之后第二度采取這一措施。
此前,曾有文章表示此次煤炭進口限制令系為謠言。經濟觀察網記者獲得的一份文件顯示,按照福建省福州海關的“電話通知”,福州市口岸工作辦公室要求,從4月1日起,福州市福州港羅源灣港區(qū)的碼頭泊位在臨時開放期間不得經營煤炭進口業(yè)務。此項政策涵蓋福州港羅源灣碼頭有限公司、福建羅源灣魯能海港有限公司、福建可門發(fā)電有限公司等企業(yè)。
4月12日下午,經濟觀察網記者致電福州市口岸工作辦公室,該工作辦負責人沒有正面答復,僅表示具體情況可以進一步咨詢福州市海關。隨后經濟觀察網致電福州市海關,得到的答復是:該地區(qū)“正式開放的口岸可以進(口煤炭),臨時開放的口岸不可以進(口煤炭)”,不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政策執(zhí)行截止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該份文件顯示:福州地區(qū)相關港口的煤炭進口限制措施是“按國家壓減煤炭進口政策統(tǒng)一要求”。言下之意應該是,這一政策不是福建地區(qū)獨有,也不是專為福建地區(qū)制定。隨后,經濟觀察網記者又從廣東地區(qū)從事煤炭進口業(yè)務的一家貿易商處獲悉,廣東地區(qū)的二類口岸也暫停了煤炭進口業(yè)務。該貿易商所在的公司主要經營從印尼進口的煤炭,近期下跌的煤炭行情以及進口限制措施令該企業(yè)虧損不少。
4月12日,來自浙江杭州的一家能源進出口公司的負責人向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浙江地區(qū)的二類港口目前也已經進入被限制狀態(tài)。
同一日,經濟觀察網就此事向國家發(fā)改委經濟運行協(xié)調局煤炭處求證,未獲對方回應。
來自海關總署的數(shù)據(jù)顯示,進入2018年,中國進口煤炭規(guī)模同比增長明顯:2018年2月份,中國進口動力煤(包含煙煤和次煙煤,但不包括褐煤)949萬噸,同比增長46.45%,進口額達8.21億美元。2018年1-2月累計進口動力煤2123萬噸,同比增長32.19%,累計金額17.75億美元。2018年2月份進口褐煤793萬噸,同比增長57.03%,進口金額4.24億美元。2018年1-2月累計進口褐煤1813萬噸,同比增長49.46%,總金額9.59億美元。
在這些進口煤炭中,主要應用地區(qū)為東南地區(qū)省份,而東南沿海港口(包含一類、二類港口)為主要進口通道。